大學一年級那年,有一份習作要以一個箱來表達自己,我當時把箱弄成一個魚缸,比喻自己看到外面的世界,但同時又自困在自己的世界內。我又在魚缸的背景畫滿了一隻隻眼睛,喻意是我很在意別人的目光。
我在意的程度是,已到了沒有甚麼不在意的地步。例如我在意人家低估我的同時,亦在意人家高估我,因為我怕終有一天他們對我的幻想破滅時,他們對我亦會由賞識變成不屑。
有兩次被高估的經歷,至今仍然記得。
第一次是中七的中國文學課。當年某個星期要交一篇名為《夜讀》的作文,一看題目,便知道要寫那些挑燈夜讀然後尚友千載神交古人的故事。可惜,英年早睡的我甚少在深夜閱讀,結果抓破頭也下不了筆,只好出賣我唯一有的夜讀經驗──開夜車。
因為我是過了交功課的日子才落筆,臨急抱佛腳,沒有多少時間去詳細構思,故只求直截了當地以真人真事塞滿原稿紙交貨,結果內容盡是我如何讀書分心的無聊情節,文筆亦毫無文采可言。
作文派回來那天,老師選了兩篇文章在班上讀出。萬料不到的是,其中一篇是我寫的。
我的父母從不看書,我亦盡得他們的真傳,自少都不看書,中四那年被逼讀中國文學,對我來說簡直是噩夢,因為我胸無半點墨水,而且是那種連劉邦和劉備也會混淆的歷史白痴。我在中四、中五及中七讀中國文學時,都是由同一位老師任教。全因她總愛離題,文學、歷史、電影、舞台劇、電視劇、勁歌金曲,天南地北地說了整課仍不講書,我開始對中國文學、甚至對閱讀產生了興趣。
我的文學班上有很多非常有文采的同學,部分更是贏了不少詩詞散文的寫作比賽。而我,即使在中七那年已經是喜歡了中國文學,但在這方面仍只不過是高齡初哥,因此做夢也不會想到老師會在堂上朗讀我的爛文章(作反面教材除外)。
後來才知道,老師選了我的文章,是因為覺得它「風趣幽默」。
(原本不打算把原文放在這裡,因為我手字太恐怖了,完全破壞了我的形象。但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誤以為我說自己的文章「爛」是自謙之詞,唉,這些人是不見爛文心不死的,唯有讓他們親眼見證有多爛吧,反正我本來就沒有甚麼形象可言了。)
老師一邊讀我在文中所寫的無聊事,大家便一邊狂笑。老師讀完後,同學大讚我幽默。他們大概是以為我那麼有創意,想出那麼多無聊情節吧。他們以為自己在笑甚麼虛構人物,但實情是,那篇文章惹笑,不是因為作者妙筆生花,而是因為文中那個如此可笑的人物,根本就是作者本人。
另一次同類事件,發生在大學上「人性論」的課時。當時老師在講解某個哲學家的理論,那個哲學家(忘了是誰,好像是沙特)認為,我們對自己的精神活動是有意識的,我們的情感、性格也是我們自己能夠選擇的(我實在記不起了,但這理論不是本文重點,請恕我不去翻書了,大家亦不要信我所寫的)。老師簡述了這個理論後,便叫我們想想兩個問題:1)自己的性格缺點是甚麼?2)自己是否有能力改變這個缺點?
老師的一貫作風,是把「咪」隨意遞給某一位同學,然後由那個同學起,輪流傳「咪」來作答。初時作答的四五位同學,全都同意那個理論,有些說自己的缺點是脾氣大,覺得有時也可以叫自己心平氣和一點;有些覺得自己性子急,認為可以叫自己放鬆一點。後來那個「咪」傳到我那裡時,我答:「我的缺點是做事總是提不起勁,我覺得我沒有能力改變這個缺點,因為我提不起勁去令自己不要提不起勁。」此話一出,老師及某些同學都笑了,他們大概以為我在搞gag吧。
老師搔搔頭,繼續笑著說:「哈哈,你這個應該是個paradox,就讓我告訴xxx(系內專教邏輯的老師)吧,他應該很感興趣!」當時,老師的神情很高興,他大概以為眼前的這個學生居然在兩三分鐘內想出一個挑戰課堂問題的paradox,覺得孺子可教吧。他又那會想到,那段他這個哲學人視之為paradox的說話,其實本來就是我這個爛尾界鉅子的寫照,我根本就一直都活在這個paradox內。
以上所述的,都是些陳年舊事了。
突然想起這些舊事,是因為早兩天突然有兩位高人大駕光臨此blog,小人深感惶恐之餘,亦大惑不解,不知道這些高人為何會突然來視察小人的寒舍。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另一位高人形容我的文章「非常風趣」。
上述的第三位高人學識淵博,而且本身也非常風趣。他形容為「非常風趣」的文章,其他高人總會以為該文作者會是個有點見識的人吧,又豈會想到,這個作者只不過是個把自己的無聊事跡搬上網的不學無術之徙。
以往我總會在意自己的blog無人看,想不到突然多了人來看自己的blog多,也是那麼令人在意的。
對,我犯賤。
9/2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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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omments:
你的經歷只證明了無心插柳柳成蔭的道理吧。
其實每個人都是一樣的:你是一個怎樣的人,到底沒有一個人會比你自己更介意。
無論如何,在意別人眼中的自己也可是一件好事,起碼證明你還在乎你自己吧。
p.s.:自覺可以是paradox,但過了火就可能會變成paranoid了
k.
你太厲害了,每次都能把我想得那麼負面的事說得那麼正面,我要多多學習。
c
你說得對,我就是風靡萬千老中青的PSP(a Paranoid Stuck in a Paradox)。
再說一遍,文章好讀(剛在新春秋那邊說了一次),被貼堂的那篇更好,你有位好老師。
你三番四次暗示我「高估」你,係咪寸我有眼無珠先?咁多人寫,我做咩人人都唔高估,硬係要高估你先? 唔通你零舍好高估d?我諗你太高估自己比人高估嘅潛力嘞。
自嘲就是自省。能自嘲的人不多,而且有很多自嘲的人其實都只是擺出一副「自嘲」的姿態,目的就是想扮「自省」,而你這種天然而不落俗套的自嘲便彌足形貴。我無法告訴你我如何知道孰真孰假--知就係知。
最後我想說,你寫得好不是因為你幽默惹笑--我個人就沒興趣看李力持笑話集--而是因為你筆下自有一種樸素的情趣和率真鮮明的個性。It's outright idiosyncratic, and whenever you apparently lay yourself open to ridicule, it's always the reality of our existence, not you, that turns out to be absurd and laughable.
哲學生, 好喇好喇, 鑽夠牛角尖喇. 你那篇中七作文單看第一段, 已經猜到下文整個劇情. 咁講, 安樂未?
渾金璞玉, 好好讀戲, 好好啃書, 多跟K.學習學習, 多細味高手作品怎樣結構布局. 別再說中七的東西怎樣見不得人, 大學也畢業了, 以後不要再(僅僅)寫出那些水平的東西就是了. 咁講, 夠到肉未?
無你收.
犯賤丫拿.
(我有口話人, 無口話自己)
不要跟我學習,有空翻翻《莊子》吧。凡事不要那麼着緊就好(尤其對着倉海君的時候)
公園仔:
可以說說你覺得好讀在哪裡嗎?我自己現在再看那篇文,我覺得有點搞笑,但總覺得難登大雅之堂。
船山先生:
或許就是因為我不是哲學生,才鑽牛角尖啦,通常知少少扮代表的人是最危險的。
K.:
怎能不跟你學習呢?那麼難得才遇上我那個「沒出色的窮小子」的朋友,我是無論如何也會死纏爛打的。
誰要登大雅之堂呢,寫文章就是要讓人去讀。你寫的篇幅都不短,我都一口氣讀完,既明白你的意思,有覺得有趣,而且也感到是言之有物。能做到這樣,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深奧艱澀的文章故然有它的厲害,思路清晰,傳意有效的文章難度也不低呀。你能做到後者,前者哪會是件難事。
其實我是想問「貼堂的那篇」好讀在那裡,但又問得混淆,可見我也不是怎樣「思路清晰」。
不過我問得混淆,換來了你對此blog的讚賞,亦屬美事。 ^^
「你寫的篇幅都不短,我都一口氣讀完,既明白你的意思,有覺得有趣,而且也感到是言之有物。」
我寫這個時用上了兩個「都」字,正是泛指你寫的東西,包括你兩個blog post,還有你貼出來的舊文。
因為你沒有特別問那一篇文章的意見,我也順著只是整體來說。
原來如此,我以為那個「都」不包括那篇文。
我太大意了,累你再三留言。
"這世上跟自己最過不去的人, 就是自己..."這一句在朋友Y 的od 看來的,於我猶如當頭澆了頭冷水
唔怪得突然間多左咁多comments啦~
原來呢度多左咁多fans~~~
怕什麼?
我那些同聲同氣的歌迷們
都是以前ICQ時代個陣識落架咋
我都估唔到自己搞成咁~哈哈~
four:
long time no see wor,仲以為你無再睇我個blog。
講到「跟自己過不去」,我諗我差你好多皮啦,你知我份人幾求其。
edith:
咦,你又係long time no see wor,又係以為你無再睇我個blog啦。
我近日因為一單「火羅」野而一舉成名,所以先突然多左咁多留言,遲下應該又會歸於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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